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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发布第4号消费警示:“双宝”氨基酸口服液别喝

来源:直销人 作者: 时间:2008-03-25

昨天,市消协发布2008年第4号消费警示:“双宝”牌氨基酸口服液属“三无”产品,服用会出现不良反应,市民千万别上当。


近期,烟台市场出现一种标称为“双宝”牌氨基酸口服液的保健品。消费者服用该保健品后会产生头晕眼花、全身无力、嗜睡的症状。目前,市消协已接到多起相关投诉。经查,该口服液标示上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属典型的“三无”产品。

市消协已建议有关行政部门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双宝”牌氨基酸口服液。已经购买此保健品的消费者,可以凭发票找销售者要求退货,并按《消法》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银涛 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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