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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租房给传销人员最高罚50万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0-31

日前,记者从江苏省工商局了解到,7月15日至今,全省工商部门携手公安部门,通过集中执法,在全省范围内打击摧毁了一批传销组织和网络,取缔各类传销窝点1135处,平均每天10个左右;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5446人,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在江苏的蔓延之势。

  前段时间,全省工商公安联手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查处取缔了大量传销窝点和场所,让传销人员无处可藏,教育遣返了大批传销人员。而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骨干分子则是要受到严惩的,专项行动到目前一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7件,涉案金额284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7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人106人。除了惩戒之外,还印制发放宣传材料6.5万余份,张贴宣传画、标语2.8万余张,向重点人群发送抵制传销警示短信息18万余条,通过这些方式提醒市民远离传销

  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有关人士提醒市民:不要参与传销,也不要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比如出租房屋,提供营业执照、账号、通讯工具等,一经查实所获得的收入全部没收,还要进行处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最高可罚50万元。但在实际行动中发现,绝大多数房东租房给传销人员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南京到目前还没有因此被罚款的房东,发现问题主要还是以警告、批评教育为主,今后将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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