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总监
发展下线数万人
2007年6月28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破获了盛某
传销案。200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盛某作为“贵州红跃”药业
传销组织的销售总监,以高额利润为诱饵,发展下线3.8万余人,涉案金额达亿元。破案后,23名A级
传销头目相继投案自首。
“家长”封闭治理
涉案6000万
2006年,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了梅某等
传销案。2006年8月至10月间,该
传销组织实行五级制,形成典型的金字塔非法
传销网络,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由“家长”实施封闭式治理,天天在“家长”带领下,集体食住,集中授课培训。该案涉及贵州、四川、云南、广西、湖北、河南及山东等十多个省,参与
传销人员2万余人,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
2007年3月23日、4月29日,宁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梅某等2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远程教育网”
涉案8.9亿元
2007年,聊城市东阿县公安局经过9个月的艰苦奋战,一举破获了LOB网络
传销案。
该
传销团伙以发展LOB远程教育网为名,要求新加入用户交入网费1680元。然后按照发展不同人数的用户对应不同的奖金为返利形式,进行网络
传销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下线,至案发,全国二十余个省市数十万人参与,涉案金额8.9亿元。
2007年11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5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
传销组织提供场所,罚!
2007年1月9日,高唐县工商局联合公安机关在某商城内查获一非法
传销组织,当场抓获
传销人员55名。该商城产权人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高唐分公司,于2006年12月将商城北四楼4049房出租给
传销人员长期使用,收取租金1162元。
该公司的行为违犯了《禁止
传销条例》相关规定,构成了为
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条件的违法行为。工商机关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62元,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产品销售
实行会员制 2006年11月28日,经泰安市工商局查明,泰安市康利来经贸有限公司2006年9月20日注册登记后,该公司购进灵芝产品进行加工包装,以“泰安市康利来经贸有限公司”和“香港康利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销售,每组价格660—6600元不等。当事人聘请销售策划人员,制定“顾客消费奖励计划”。产品销售实行会员制,分层次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