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邓川伙同其他12名下线将7名上线拘禁,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被告人邓川,系江西省某县农民,在河南打工期间,交给上线2800元入会费后,加入“天津天狮牌养生保健品”网络直销组织。后邓川欲退出该组织,便多次向上线讨要该款,却遭拒绝。与邓川有相同遭遇的还有汪堂、郭进等人。眼看着讨钱无望,2006年6月3日,邓川与汪堂、郭进等人,先后将其上线杨楷、龙路等7人分三处实施拘禁,威胁其通知家人汇款到指定银行卡上
。邓川一伙在收到汇款后,先后将杨楷等人放走。警方在接到报警后对邓川等人实施抓捕。2008年3月11日,邓川被江西警方抓获。
北关区法院审理认为,邓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