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都在批判消费资本论是个歪理邪说,几乎看不到哪位权威会去捍卫消费资本论,包括始作俑者本人也一年多很沉默稳重了,倒是后来者在狂热地发展着做直销就是做投资的观点。
为了捍卫直销真谛是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中国定义;决不让做直销就是做投资、直销员必须先消费才能销售,消费资本、消费致富等骗人的歪理邪说再坑害民众,笔者从“消费传销资本论,才是伪直销的真理”来论证一下、供业内参考,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其实消费资本四个字的中间加上“传销”二字之后,还是真的可能实现—→先通过假消费导入,然后通过非法的传销行为,成为真资本家的。
只不过会活的很累,因为工商公安已经采用了联动执法、精确长效、打击传销之后,这些人的劣迹资历,在数据库里都已经记载的清清楚楚。
肯定的说,传“消”的“氵”——是三点水流水消失消耗资本出去;
传“销”的“钅”——是把黄金熔化销铄销场赚钱进来。
消费是失去资本的行为。消费本身怎么能使自己收钱致富呢?消费只能够使经营方致富;假如消费方要想致富的话,那么就必须改变身份、转身充当经营者之后,才有机会致富。
《直销治理条例》已明确规定,直销只能销给最终消费者。这就堵塞限制了消费方又转身过来充当经营者的传销公司当初的原意、故意。
直销法规的“最终”二字是中国最杰出的创新特色,他把世界直销行业中,很难划清与金字塔欺诈的区别——用这个“最终”二字点到了要害的致命穴位,被中国政府所捏住并立在了法规中予以了根本解决。
这“最终”二字是对世界直销行业的巨大贡献,直销这个非凡行业中的消费者是否为最终?将为正确的直销与金字塔欺诈之间,做出了最轻易普及应用、且明显的分水岭鉴别标准。
直销的目的,应该主要是卖给那些不再转换身份的最终消费者。直销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那些为了获得商品价值的最终消费者,而不是为了企盼资本发财的假消费、真投资者——这个特征在传统的营销行业中是不突出的,也毋须去强调。
当然在消费的同时不可避免的要失去相应的资本,所以说消费是失去金钱资本,但是他确获得到了产品带来的好处和直销人给予了人性化周到的服务。所以那种消费能赚得资本,甚至可以成为资本家的观点,是地地道道骗人的、为传销人群特供设计的坑人理论!那又为什么在实践中又看到了少数消费者、后来真的成为了资本家呢?那是因为为传销服务的这些学者,以及伪直销公司故意隐瞒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所谓的消费者要想成功,还要立即去顶风作浪地大拉人头,昧着良心使尽鼓励投资入门费骗术、达几个月甚至几年的传销功夫,建立起自己的传销人员链、资金链,再加上玩弄恶劣的双轨计酬陷阱等制度之后,才能成为资本家的。
也就是说,在消费之后,还必须插进“传销”二字,才可能当上资本家的。
也就是说,在消费之后,如不再从事“传销”行为,根本当不上资本家的。
所以企图做传销的公司老板们都集体的极力回避“最终”二字!不敢提及“最终”二字!——因为这是真假直销的分水岭。因为在他们文本中的所谓消费者只是个名义上的暂时过渡,早为自己的传销偷渡埋下了可资利用的复辟基础,他们还会充分利用消费者这个合法招牌、进行欺世盗名模棱两可的切入,其终极野心目标是要实施拉人头玩弄各特有的传销奖金制度,非法传骗人们身后的大把大把的下线网络人员链、资金链的进入,以期获得非法集资、融资的肮脏利益。假如是确认了直销条例的“最终”二字之后,就会断掉他们非法传销行为的财路。
由于这些所谓的直销公司的骨子里的DNA还是为了搞变相传销,他们藐视“最终”二字,又得到被他们拉拢的后台的默认,所以民众多半会因为误解上当而加入所谓“直销”,后来由于了解到实质上还是“传销”骗局才又放弃。因此在这些“直销”公司,虽有着体面收入、但是已被实质是传销运作老板与腐败官员合谋的一个很不体面的骗局事业,视两部条例于儿戏。所以他们在刻意回避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因为在他们倡导的消费资本、消费返利的中间暗藏着卑劣的传销,也是传销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之一。它——永远不可能在中国阳光下长久生存。
作者:龙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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