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多层次合法的海外市场,拉人头的营销方式也是被各国政府严厉打击的欺诈行为,但是,在多层次计酬也被政府限制的中国,却在一些合法的保险中介公司上肆意地上演着这样的拉人头的闹剧。而且因为受中国保监会直管,中国的《禁止传销条例》似乎根本管不了这样的保险中介企业,于是老鼠会式的闹剧不仅没有得到遏制,反而开始达到高潮。
大润保险中介公司,因此进入记者的调查视野。
加盟方式
近日,以前熟悉的一些直销人告诉记者,称他们现在不再做直销,而是转型做保险了。他们认为与直销相比,保险更好赚钱且更安全。这些来自不同地方的直销人,从事的都是一个公司——北京大润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润公司已经有多个团队,这些团队均自称为大润第一团队。
一位自称是大润成都分公司西南片区总监下属的一级团队领导人极力向记者推荐大润保险经纪,他告诉记者,现在重庆地区的加盟人数还不够,没有达到足够的标准,但是已经预备筹建分公司,假如记者愿意加盟,可以成为重庆分公司的领导人,因为西南片区是从成都发展的,他可以做主。
他还称,因为保险经纪是全国增员的,任何团队都可以在别的地方发展分支机构。“可以说大润是第一家采用类似直销的方式进行保险营销的保险中介公司。以直销的形式发展团队,让出寿险的利益来增员,目前是做大业务(团体保险、财产保险、农业保险),多层次提成。”
大润的另一个团队——海南钻石团队的领导人也很热情地拉记者入伙。他说,海南团队现在是大润发展最快的一个团队,现在加入有更多的利益可以得到,是最好的时机。
他同样告诉记者,假如记者愿意加盟,成为他的下线,记者可以成为重庆地区新公司的领导人,并在其团队网站上公布记者的联系方式,推荐所有重庆的朋友放到记者的组织中,且可以参与更多的分红。而且他还告诉记者,在他下面做的人有很多是从事过直销的,不乏有安利等知名公司的人员加入。
两个团队的领导人介绍记者加盟的途径都一样,而且很简单:先交3000元的入门费,便可以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并得到工号,称之为“保险经纪人”。假如不交这3000元的入门费,则必须推销出相当于3000元的保险产品,才可以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当记者向两个团队的领导人描述对方的团队时,双方都称对方没有自己发展得好,自己才是大润在中国的领头羊。
奖励机制
尽管几个团队的“老大”都极力向记者表达大润的光明发展前景和美好赚钱机会,但记者还是从另外的渠道听到了不满的声音。
曾经加入大润的王先生称,自己是在2007年5月由朋友介绍加入山东大润的,朋友称大润公司跟别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不一样,有各种奖项,还说国家已经批准了,可以赚大钱。于是在朋友的一再鼓动下,王先生加入了大润。然而在王先生交了3000元的入门费后,只得到了同等面值的保险卡,即保险行业内的“卡单”,内含多种可供选择的险种。
在加入大润前,公司承诺每个月有2000元的基本工资,而作为分公司的筹建者还能得到一部分“原始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王先生进入大润后,公司组织了一个保险经纪人考试,虽然基本上都没有通过,但是王先生他们仍然可以以保险经纪人的身份参与公司的业务。
不过王先生他们所报单的3000元的卡单并不好推销,很多人都不认可,公司便又提供了另一个赚钱的机会——增员,即成为公司员工后可以招聘员工,每招聘三名员工后便可以按照比例提成(奖励),这三名新员工成为该业务员的第一代,而且该业务员可以获得2至9代间接增员的奖励。于是王先生发动了自己的亲戚朋友加入,然而他并没有得到公司承诺的奖金,甚至从2007年9月开始,公司已经不再向其发放工资,到2008年2月只得到不到一半的工资,增员奖、续期增员奖、主任奖也都没有了,更不用提所谓的“原始股”。
保监会回复
记者通过相关的资料了解到,北京大润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2005年1月24日[2005] 66号文件批准设立的,法人为王教生,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6008023552。而且记者在保监会也查到了该公司的相关信息。
保险经纪人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有着严格的考核机制,必须通过相关考试才能拥有其执业资格。然而在大润,即使没有通过此类考核,仍然可以从事此类职业,在其2008年3月21日的通知中,我们看到这样一段话:“未考取《保险经纪资格证书》前,大润公司可确认其大润公司学员身份,享受学员待遇。新人入司考取《保险经纪资格证书》后,大润公司可确认其大润公司业务人员身份,享受业务人员待遇。”也就是说,只要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便可以顺利加入大润,而公司所称的“学员”,虽然没有业务人员的身份,仍然可以拥有大润的员工待遇,从事保险经纪人的事业。
记者就以上问题致电中国保监会,保监会监管处给予的答复是,对于保险营销的模式,保险中介跟保险代理一样,都属于保险行业的特定模式。假如公司是合法成立并按照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运作,都属于合法企业,并受到保监会的监管。但是由于我国的保险中介起步时间不长,问题肯定是会有的,假如各保险经纪人公司出现了问题,他们会引导改正,并向着正规的方向发展。对于公司是否涉传,该人士称,假如涉传,保监会会自己认定的,处理方法也会由自己讨论决定。
而就在记者截稿前,得知西安的大润加盟者纷纷公布退出大润并寻找其他公司加盟。
编后记
2005年9月2日,国务院在发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指出,“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但是,在编者看来,这样的条例似乎是只适用于对部分行业或者说部分企业的监管,因为大润保险公司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保险中介公司不仅可以团队计酬,而且还发展到可以明目张胆地拉人头。而这,即使是在认定多层次计酬模式合法的海外,也是被明令禁止的老鼠会行为。而保监会的回答更是让人惊异:“对于保险中介公司是否涉传,保监会会自己认定,处理方法也会由保监会自己讨论决定。”
这是否可以让我们理解成,保险中介其实是不受《禁止传销条例》约束的?这是否可以让我们理解成,用保险中介公司来从事传销活动,其实是比较安全的?这是否可以让我们理解成,中国保险监督治理委员会,不仅是监管保险机构的功能,还有保护保险机构的功能?
那么,什么样的企业,什么样的行业适用于《禁止传销条例》?他们凭什么在受这个条例约束的同时而保险业却可以是一个例外?这是因为保险是一个非凡的行业还是直销是一个非凡的行业?同样都是非凡的行业,为什么受到的社会待遇是一个天上,一下地下?难道直销人天生就是裹着罪过,保险人天生就含着免死金牌?
编者只想说,在编辑这篇文章时,很愤怒,也很悲哀!南橘北枳的故事,不仅仅与种子有关,更与生存的土壤有关,更与一切的例外与非凡有关!
记者 周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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